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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丰通讯员樊斯坦耿明军黄欢欢)无医师职业证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竟敢替孕妇接生,造成胎儿死亡及孕妇子宫破裂并切除的严重后果。
记者昨日获悉,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药店老板
肖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1000元,赔偿受害人损失48448元。
去年6月初,肖某在十堰市茅箭区经营一家药店,她在没有取得任何资格的情况下,私自在其药店内为孕妇陈某进行产前检查,并答应以低价为陈接生。去年7月15日晚8时许,陈某出现临产征兆后来到该药店,要求肖某为其接生,并住在该药店内。
次日凌晨5时许,陈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因为店内没有必备的医疗器械和完整的医疗条件,肖某只给陈某注射了“缩宫素”等药物,直到陈出现难产症状后,于上午10时许才将陈送往市里一家医院抢救。
因贻误了治疗时间和抢救时机,最终导致陈的胎儿死亡及子宫破裂并切除的严重后果。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偏重),遗留七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