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金报》报道
6月下旬,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起诉状:被告乐清某服饰有限公司老板,向自然人原告借款120万元,并约定该笔借款分两期归还,第一期于2008年3月5日归还60万元,第二期于2008年4月5日归还50万元,被告逾期未还款,因此被起诉至法院。
这个案子,看
起来没有任何“高利贷”迹象,但是,一切秘密都在那张借条上!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当地的放贷者、借贷者、律师和政府官员,试图揭开温州高利贷多年来得以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秘密。
借条: 借120万实得80万
“借条上写的是借120万元,实际当时拿到手的可能只有90万元,甚至80万元,差额部分作为利息,已经先行扣除了。这是高利贷行业的规矩。”温州律师刘沙(化名)这样对记者解读这张借条。
此外,律师分析,这仅仅是一笔“短期拆借业务”,因为借款对象为服饰公司老板,其从事的行业利润微薄,所以只有为了应对燃眉之急,才可能去借高利贷。
“厂子不景气,资金一时回笼不了,供应商又不停催钱,工资也要发,水电也要交。”张胜利(化名)是许多小企业主的缩影,在两难之下,只好借助民间高利贷。
今年6月,擅长处理经济纠纷的温州律师刘沙总共接到5个经济纠纷案件,都是借款到期不还的,这些案件看上去极其普通,但是谁能知道,其中有多少无法言明的秘密就隐藏在那张薄薄的借条上?
高息: 20万3天利息6000元
记者通过圈内朋友,找到一家担保公司的老总采访。
这位老总和记者话语比较投机,于是主动对记者的朋友说:“你朋友远道而来,不如给她发笔小财吧。”见到记者很感兴趣,这位老总就问记者,“你卡里现在有多少钱?”“20万元!”记者大着胆子说出了这个数字。
“你还很有钱哪。你想发多大的财呢?”“你在温州呆几天呢?或者想把钱放在我这里几天呢?”记者回答:“3天吧。”
“那我三天给你6000元的利息,你吃完饭把钱打在我卡里,我写个收条给你,我这个人就是信用的保证,三天后我把你的本钱和利息一起划给你。”这位老总爽快地拍板。
“可不可以多一些呢?”
“多一些?你想要多少?”
“你一般给别人多少,我也想要多少。”
“这是我们的行业规矩,不能透露的,你要多少,是要跟我谈的。”
集资: 有人现金达一个亿
和其他担保公司一样,方培林每天会接到很多电话,想要把钱放在他这里放贷出去。他是温州草根金融的代表之一,曾经拥有新中国第一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民间金融机构——原温州苍南县“方兴钱庄”。
他现在是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这个身份让他在担保界游刃有余,“不少人是出于对我身份的信任,每天都会有人说想把钱放在这里。”最多的时候,有人在电话里表示有一个亿的现金。
“根据有关规定,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储蓄,也不能放贷出去。”方培林告诉记者,温州许多担保公司打着合法旗号,暗地里进行集资活动,大量组织民间资金,甚至跨区域进行资金组织和调剂。
假如一亿元资金进入民间高利贷市场,它的出借方式也是分成若干小笔款项以“借条+抵押物”的程序办理短期借款业务。其中的秘密也还是在借条上,“这一亿元本金,体现在全部借条上可能是1.3亿元,也可能是1.5亿元。只有这样,才能见得了阳光,在法律层面上站得住脚。”
放贷:月利率甚至高达600%
一边是民间急需借贷的中小企业,一边是想通过放贷得到高额利润的放贷人,中介公司作为必不可少的一环,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在这个链条中,一般放贷人会跟中介公司提出利率要求,这个过程叫“议价”,一般月利率会达到2分或者3分,很少有能达到4分或以上的。中介公司再跟借款人进行第二轮议价,“这很重要,一般中介公司就是通过差价来获得利润的。”通过中介公司放贷出去的贷款,基本月利率可以达到8分左右,更有月利率达到1毛,甚至1毛5的。
“有的担保公司以民间贷款为名,其实是在放高利贷。”不少担保公司充当了中介公司的角色,月利率高达40%~200%,在乐清当地媒体曾经披露的个案中,最高的民间借贷月利率甚至高达600%,这其实就是非法集资了。
钱庄: 游走在法律边缘
只要有利润空间的地方,几乎到处可以看见地下钱庄的身影,但巨大的金融风险一直是笼罩在温州资本头上的一道阴影。
1986年温州乐清、苍南曾经兴起了一种民间互助资金,在当地称为“抬会”、排会”,它以“高息”为条件吸引群众入会,最后由于资金链断裂引起“倒会”,当时波及十多万人,并引发当地民间信用危机和社会不安。如今的温州街头也有众多民间金融组织,尽管规则和经营模式与当年的“抬会”并不相同,但是高息是它们共同的特点。
本月初,温州龙湾工商分局在企业年检时查出多起担保公司涉嫌抽逃资金案件。
据了解,2001年温州开出第一家担保公司,到目前为止,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到240多家,但很多都是原来地下钱庄转变过来的。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担保公司吸收储蓄,再进行放贷,都是通过比较隐蔽的手法来进行的。而且业务都超出了规定的范围,暗中从事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采用传销的组织方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然后高利息贷出。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的会长周德文说:“高利贷,比较高的利贷本身会带来风险,民间金融本身也存在风险,第一个它是法律上的风险,因为民间金融目前就我们国家来讲,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个它利率比较高,本身这个就有风险。”
据专业人士分析,温州的民间资本达到6000亿元,其主要来源为四个方面
一是游离于银行外的民间流动性资本;
二是企业的内部资金(包括企业生产、发展以及维护企业正常运作的基本资金)、民间借贷资金(包括民间生产、生活资金)、企业内部集资、企业投向外地的资金(包括在外地的购房、购地、工地建设等)、个人在外地的投资(包括购房、购地等)等等;
三是存于银行的社会间歇资金;
四是以个人外币形式存在银行的资金。
浙江“收编”民间资本
从今年7月开始,浙江将逐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首批小额贷款公司经审核、依法注册登记后,将于9月初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这并不意味着民营银行春天的到来,也不是地下钱庄合法化的开端,而是农村小额信贷这一民间金融资本的政府管理和引导模式的推广。
浙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是:既不是银行,也不是金融机构,而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经营特殊商品、也就是货币的服务性企业。虽然有点四不像,但它却是一个大胆的动作,一方面能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另一方面也为大量逐利的民间资本开辟了一条规范的出路。虽然成效如何还有待实践的检验,但无可怀疑的是,对民间资本汇聚带来的借贷行为,由不承认到默认,再到公开承认,再到予以收编,这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地方政府面对金融形势的变化主动出手的一种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