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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原稿進行了17處修改后,《公務員錄用体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二稿日前開始在网上公示,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与第一稿比較,除了對肝炎患者及病毒攜帶者的限制有所修改,另一處重大修改是取消了對“艾滋病毒攜帶者不合格”的限制規定,將其納入公務員錄用范圍內。專家指出,這不僅順應我國對此類人群“不歧視”的政策,而且与國際慣例接軌。
國家人事部對《公務員錄用体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一次网上征集意見的說明中提到,今年8月進行网上征集意見時,不少网友提出:“非淋菌性尿道炎易于治愈且不一定通過性途徑傳播,艾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合格的規定与現行政策沖突。”對此,人事部組織的論證專家建議,只保留淋病、艾滋病等,刪除非淋菌性尿道炎及艾滋病毒攜帶者不合格的表述。
對于這個修改,北京艾滋病臨床研究中心主任、衛生部艾滋病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徐克沂指出,因為艾滋病的傳播渠道与乙型肝炎類似,既然乙肝病毒攜帶者已被納入公務員錄用的合格范圍內,那么艾滋病毒攜帶者受到同等待遇,就是非常合理和正常的。現在國家在制訂公務員体檢標准時,能夠采納社會各界,包括普通网友的意見,修改了“艾滋病毒攜帶者不合格”的規定,是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