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勞動和
社會保障廳宣布,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每人每月上調40元。
据介紹,此次養老金待遇調整是因為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偏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漲幅度較大和我省作為國家老工業基地,退休人員多,待遇不平衡的矛盾比較突出等因素。
調整時間從2004年7月1日起計算,調整范圍和幅度是: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同時,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人員給予适當傾斜,如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人員、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當地實施統賬結合制度前退休和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00元等六類人員分別給予适當傾斜。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后,各地要通過強化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核實繳費基數、提高基金征繳率、調整財政支出結构、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支持力度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切實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据悉,近日我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待遇也將相應做出調整。
(記者李俊 通訊員施勤 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