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產行業的暴利早就是不爭的事實,可以說,只要有一點經濟常識的人都知道。
最近,一位在珠三角和廣西、云南多年從事樓盤開發的房地產開發商坦言:“樓盤
開發成本只占房价20%,開發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余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也就是說,盡管房地產市場權力与金錢的交易不容易披露出來,盡管這种交易能夠找到制度性的理由,這些都是當事人心知肚明的事情,但是只要稍微有一點良心的人,把真相告訴社會,房地產市場的錢權交易肯定是触目惊心的。從這些事實中,我們可以看到,國內房地產市場之所以問題多,正是這种金錢与權力的交易成了暴利的根源。
房地產業的暴利先是來自于政府官員權力的無約束。假定政府工作人員都是道德人時,那么他們都會出于公心來處理國有財富,讓整個社會的每一個公民都從中分享到財富增長福利。但是當我們這個假定不成立,并且政府官員的權力不能夠受到嚴格約束時,那么政府官員不僅會利用其權力來侵占每一個公民都可分享之財產,而且他們還會借助公民事務的公共性來侵害國有財富,來設定為其謀利益的制度。
在房地產市場的各個環節,只要是有政府權力在,只要經過政府權力審批,如果這种權力不能夠有效約束与監督,那么這种權力与金錢的交易就不可能避免。還有,既然政府官員能夠輕易地濫用手中權力,既然政府的權力可以輕易交換成財富,那么房地產開發商要他減少利潤,他們是愿意干的。在這种情況下,房地產開發商就會借助房地產市場的特征,或房地產產品的异質性,對房地產的產品進行壟斷性定价,甚至于操縱房地產市場的价格,讓房地產企業利潤极大化。
房地產市場暴利根源在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府的權力沒有約束、在錢權交易,但是僅是地方政府還是不夠的。很簡單,錢權交易盛行,如果沒有買權力的一方,那么這种錢權交易也無法完成。地產開發商進行錢權交易,就是希望用少量錢來牟取更大的暴利。因此,揭露錢權交易的根源,是在嚴厲譴責政府官員錢權交易的同時,也得對房地產開發商的暴利行為進行全面清理,對房地產開發的非法經營進行全面清理。否則,國內房地產市場無法回歸理性。
總之,目前國內房地產暴利的問題早就是不爭的事實,政府部門要嚴肅查處此事,并制定新規則來遏制。這樣,國內房地產市場才能夠回歸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