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務員、教師、國企職工等群体的工資水平,政府可以通過行政方式進行調整。但另外一些群体的低工資,比如非國有企業產業工人、建筑工地農民工,以及環衛工人、政府部門內聘人員等,他們的低工資現狀如何改善?政府的行政命令顯然是不合适的,而市場的杠杆顯然遠沒有建立起來。
日前,世界銀行的一份報告指出,
中國工資水平在經濟指標中的比重呈現持續下降態勢,“造成中國消費長期低迷的原因并不是公民的高儲蓄,而是工資水平跟不上經濟發展速度。”
顯然,這樣的尷尬已經被國家所重視。就在5月15日,有報道說,為了研究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机制,國務院國資委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和各地方國資委對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輿論普遍認為,此次調查結束后,很可能有一次企業職工工資較大幅度的增長。
對于低工資在民生水平、消費能力、勞動者素質、企業技術升級等方面的諸多傷害,已經不需贅言。如果說改革開放初期奉行的低工資比較优勢政策在吸引外資等方面做出貢獻了的話,那么經濟發展到今天,“低工資對中國經濟的損害已抵消其好處”(清華大學教授孫立平語)。在民生支出大幅度上揚、生活成本越來越大的今天,持續工資水平跟不上,很可能成為新一輪經濟發展的瓶頸。
對于公務員、教師、國企職工等群体的工資水平,政府可以通過行政方式進行調整。但一個繞不過去的難題是:另外一些群体的低工資,比如非國有企業產業工人、建筑工地農民工,以及環衛工人、政府部門內聘人員等,作為數量非常龐大、消費能力不低、最迫切需要提高收入的群体,他們的低工資現狀如何改善?政府的行政命令顯然是不合适的,而市場的杠杆顯然遠沒有建立起來。
按理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价格隨行就市,是由市場決定的。但由于我國正處在社會和經濟轉型時期,加上勞動力長期相對過剩、勞動力成本長期視為“比較优勢”,勞動力价格并不那么容易确定。除了市場供求關系之外,勞方利益表達權利被忽視、勞資雙方談判博弈能力不對等等諸多因素,都造成了勞動力价格普遍較低的現狀。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日前表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將采取五項措施提高企業普通職工工資收入,力爭在未來5年內使各類企業都建立工資集体協商制度,形成正常的工資增長机制。因此,市場化的低工資,只能通過市場的智慧,并通過政府注入力量,從而改變不對等的傾斜格局。首要的,便是改變弱者權利博弈能力不足的局面。只有賦予勞方更多的權利,才可能內生出維持勞動力均衡的力量。有時候,一些地方的工會包括私營企業的工會,在追求利益的功能發揮上,面對諸多約束,一直表現乏力。這一方面在于“抱團爭取利益上”沒有掃清障礙,缺乏有力的博弈路徑;另一方面一些工會在對基層無法建立組織的干預上,缺乏主動和強力。私營企業的低工資、環衛雇用工人的低工資,只有在他們有更暢通的利益表達能力的時候,才能更有力量;大量涌進城市的農民工,議价能力足夠強大,才不至于一次次“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
應該看到,改善目前的低工資困境,不僅是一個“照顧弱勢群体”的民生問題,更是一個保障經濟發展得到持久動力的發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