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网消息 (記者
楊云霞)根据6月份檢查結果,宁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日前公布了4起藥品違法廣告,并移送自治區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青海省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夫佰清牌白癜風丸、邯鄲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摩羅臌症丸,擅自篡改審批內容。以上兩种
藥品原審批內容屬于處方藥,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六十條“處方藥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的規定,以及《廣告法》第十四條第(五)項,廣告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規定。
北京修成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千山活血膏,原審批其功能為活血化瘀、舒筋活絡、消腫止痛,但其在廣告中宣稱,速治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從根本上解決了頸腰椎病反复發作,久治不愈的難題。擅自篡改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內容,未經審批,擅自發布。
修正藥業集團通化藥業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复方首烏地黃丸,原審批內容為該藥具有滋陰補腎、烏須黑發,壯筋骨之功效,用于腰膝酸軟,頭痛眩暈,須發早白,而該藥利用過期廣告審批文號進行廣告發布并在廣告中擅自篡改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廣告內容。宣稱不用染發,外病內治,從根本治好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