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特訓學校該不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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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网消息
“孩子出事那天,才18歲零18天,他的人生才剛開始啊!直到現在,我們一家人都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儿子走后的這些日子里,我每天晚上都睡不著,也不敢睡。
因為一閉眼,腦海里就浮現出孩子死
去的場景。”這是一個叫唐斌的人的訴說。
訓練基地父母見到儿子尸体
唐斌的儿子小旋曾是一名輟學在家的“問題孩子”。今年7月,小旋的母親張建齊將他送進了專門接收差生的特訓學校———新疆華龍西點青少年成長訓練學校。
8月1日17時許,張建齊突然接到華龍西點學校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稱她的儿子出事了,要她馬上赶往該校位于烏魯木齊市水西溝的訓練基地。
一個小時后,張建齊赶到基地,見到的是儿子冰冷的尸体。
“孩子是8月1日上午11點多死的,可校方下午5點多才通知我,他們說是因為我的電話一直無法接通。孩子出事那天,我的手机一直是通的,早上同事還給我打過電話,學校不可能打不通!”張建齊對記者說。
听說儿子出事了,唐斌也立即赶往水西溝。
“當時我的腦子一片混亂,只想看看孩子,其他人對我說了些什么我一點也沒听清。”唐斌回憶說,“在一間平房里,我見到了儿子的尸体。他被放在一張門板上,沒有合眼,嘴角有白沫。學校工作人員對我們說,7月31日晚,小旋訓練結束后,腳上出了很多水泡,并伴有低燒,次日早晨起床后,吃了點饃饃,喝了點稀飯就不行了。后來,孩子被送到附近的衛生院,但沒搶救過來。對于孩子的死因,學校一直無明确答复。”
“我儿子又沒有什么病,怎么會突然死亡呢?我掀開儿子的衣褲,發現他的肩膀、大腿上有多處淤青,像被打過后留下的傷痕。”唐斌說。
小旋死后沒几天,唐斌得到了死因鑒定結論:因肢体及臀部廣泛軟組織損傷引起擠壓綜合症致腎功能衰竭,全身循環衰竭而死亡。
一位醫務工作人員告訴唐斌:“鑒定結論通俗地解釋就是,孩子在生前受傷嚴重。”
“問題孩子”被送入特訓學校
据唐斌介紹,小旋7歲時,他和張建齊离婚了,孩子一直由女方撫養。小旋初中畢業后就不想再上學了。后來在家人的勸說下,他進入烏市一所高等專科學校學習机電一体化專業。但沒有多久又開始厭學,之后就一直在家待著。
小旋失學之后,母親張建齊為他的前途感到擔心,便找到了華龍西點學校。
張建齊向記者回憶:“今年6月,我听說華龍西點學校專門接收‘問題孩子’,那里都是一些厭學、有暴力傾向和沉迷于网絡的孩子。我便到該校招生辦公室,向工作人員介紹了小旋的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可以接收小旋,并稱學校里有心理輔導老師,可以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改善他的厭學心理。我從學校招生辦回來后,和小旋商量了一下,他同意去。7月18日,華龍西點學校派來3名工作人員將小旋接走。沒想到儿子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說到這里,張建齊泣不成聲。
“從小旋出事到現在,我們連校長的面都沒有見到。甚至死亡原因鑒定結論出來后,學校負責人還是不肯露面。”小旋的叔叔唐軍告訴記者。
學生遭打后死亡誰來負責
記者隨后來到位于烏市友好北路宏運大廈10樓的華龍西點學校招生辦公室,發現大門緊鎖著。
在招生辦門前等候過程中,先后來了兩名該校的工作人員,但他們都說沒有帶鑰匙,無法進入辦公室。
招生辦找不到人,記者又來到華龍西點學校業務指導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技術市場与民營企業科技管理辦公室。該辦公室工作人員說,他們已經知道小旋死亡一事,正在聯絡校方和死者家屬,了解事情的真相。
最終,記者通過電話找到了華龍西點學校的負責人程秋杰。程秋杰告訴記者:“小旋在我們學校死亡是事實,對此我們也感到非常心痛。小旋的教官很年輕,只有25歲。在一次訓練結束后,小旋往一個同學的水壺里撒尿,被大家發現。教官當場用橡膠棒在小旋身上打了8下。當時,小旋并沒有什么异常情況。事后第8天,他感覺身体不舒服,后來就出現大小便失禁的情況。我們發現后,立即把他送往附近的衛生院,結果不幸還是發生了。目前此事還沒有确鑿的結論,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地說,等事情調查清楚后,不管是什么原因,該我們承擔的責任我們不會推卸。”
据了解,華龍西點學校成立于2006年7月,是一所專門擇差招生的特訓學校,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
華龍西點學校的一份招生簡章顯示,學校主要招收8歲至18歲的“坏孩子”,實行行走和駐訓相結合的軍事化管理模式,最長的培訓時間是半年。主要訓練內容包括野外拉練和生存、遠途行軍、体能极限訓練等。
該校訓練基地的一名學生對記者說,他們每天都穿著迷彩服接受魔鬼式訓練,白天進行极限体能訓練,半夜還有緊急拉練,有些剛去的學生吃不了這些苦,就采取逃跑、絕食等方式向教官示威。
該校負責人則稱,學校的這种教育方式是“藝術性的特殊教育方式”。該負責人還認為,“孩子們的本質都不坏,‘好种子為什么不發芽’跟‘土壤’有關,我們要換環境,也要矯正長得不正的‘樹干’,這就需要一种強制性的、嚴格的軍事化管理方式。”
潘從武 陳澤華
調查札記
記者采訪的有關人士都對華龍西點學校所提供的特殊教育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教育部門負責人表示,并不是說孩子挨打后“變好了”這种教育方式就值得肯定,即使動机是好的,方式也必須合理合法。
新疆律師李長貴認為,該校對學生的教育方式實際上是對學生進行体罰,這樣做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儿童實施体罰、變相体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以及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禁止体罰學生”。同時,還違反了民法中有關人身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