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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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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洪山体育馆前借酒胡为,围殴交警和记者的主要肇事者——马先国、康立翔被武昌水果湖派出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0天。
昨日上午,酒醒后,两肇事者对前晚所为供认不讳。两人称,前日,他们在中北路的某工程竣工,设计、施工、物业3方20多名员工于当晚在华中啤酒城喝酒庆贺。晚9时许,酒席散后,董福顺驾车送马先国等人回家,至路口被交警拦住,几人遂借酒劲与交警争执、打斗。司机董福顺酒后驾车被查后,对交警询问、处罚十分配合。昨日,警方对其依法处以扣6分、罚款300元后将其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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