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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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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黄先生:我是一家公司的司机。23日,我到市公路第二征稽所交养路费,但被拒绝,理由是我们公司有两辆车,收养路费时,必须两辆车一起交。我想知道这种收费方式合理吗?
回复:根据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省内凡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统称车主)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征稽机构缴纳公路规费。车主若有两辆以上的车需将所属车辆的规费全部统一缴清,不允许只交一部分车的规费。若广大司机朋友还有疑问,可到征稽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咨询电话8576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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