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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人员如何算工龄 有关部门作出解释

长江日报讯
2003-01-29 07:12:43

    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国家教育部有关管理部门近日对此作出解释。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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