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念一部电影,刘德华演一个小混混,吴倩莲是富家小姐,才17岁。我忘记了片名,记不得剧情,却老在心里惦记着。
其实我平常都不敢跟人家说我喜欢刘德华,他那么老了。但是我不能忘记小学时贴在床头的明星墙纸,穿黑皮夹克的刘德华,鹰钩鼻,细长眼,也不能忘记在昏暗的录像厅里,他谈情说爱,拼死厮杀。
这是一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也是很多人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很久以来,我喜欢的男人的样子,要有一种倜傥和忧伤交混的气质,有一点暴躁,再有一点恰如其分的脆弱,以及,随时可以调正的邪气。
我知道这太难了,所以我选择看电影里的刘德华,看他时而调笑美女时而正气无比,看他深情又决绝的背影,看他颔首点烟,看他舞刀弄枪玩牌骑马飞车无所不能的本事……明知道是电影,是假的,却忍不住就是要欣赏,就是要感动。
而且他那么俊俏和沉默,我喜欢沉默的男人。后来终于看到那部我一直惦记的片子――《天若有情》。他在凌晨敲开一家蛋糕店的门,递给睡眼惺松的老板几张纸币,选了一个蛋糕,转身出店门,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从吴倩莲的视线里,看到他红白相间的摩托车停在门口,然后他从旁边慢慢出现,什么话都没有,站在那里看她,鼻子流血了,用手背去擦。
我不知道怎么讲,很多时候我有很多想要说的,却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表达,不敢,生怕表达错了,糟蹋了。最喜欢看他穿夹克竖起领子的样子,头发浓密些微卷曲,叼一支烟,眯着眼睛什么都不屑的样子,没什么话好讲,动不动就砍人,砍完了对吴孟达吼道:我以后不能再保护你了,你知不知道!总有一种细微的心疼。(肖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