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食品行业推
行“阳光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全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留档保存,以备检查。目前,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三个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已基本拟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年底前在部分试点企业推广。
以往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过程一直属于“暗箱操作”。从今年7月开始,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和儿童食品专业学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草拟了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文本涵盖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要求企业对上述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翔实的记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表示,这些原始记录将成为政府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也为今后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