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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 |
2005-07-20 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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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武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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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人物:王同山

(通讯员 栾军 摄)
湖北卫视《往事》录制现场,6
0岁的王同山老练地上台落坐,和主持人握手寒暄,然后朝观众席点头微笑。观众就发出了小声的议论:这就是贼王?不像啊?
不像?嗯,再往下听听——
“《天下无贼》在全国放映的时候,导演冯小刚给我打了个电话,想问问我的看法。我告诉他,电影还算是成功吧,但真实生活中的贼王不是这样子。”
王同山面向主持人说完这段话,很是时候地把身体转向了观众席:“别人总把我比作《天下无贼》里的贼王黎叔,我觉得,看《天下无贼》不如看我自己。
曾经一天偷窃60次均未失手
王同山的确一点儿不像贼王。用他的话说:一眼看上去,贼眉鼠眼的,那还当什么贼王?
王同山当然也不再是贼王了。自从2004年最后一次出狱,他就金盆洗手了。他当上了苏州一家汽车市场的门卫,他受《小崔说事》、《鲁豫有约》等名牌栏目之邀走上了荧屏,他还在编写一本保安培训教材,而以其经历创作的一部长篇纪实小说《江南神偷王》也问世了。现在,观众席上的很多人就拿着这本书等着他签名。
“贼王”的绰号是送给以前那个王同山——13岁开始行窃,先后7次进狱3次越狱,呆在狱中的时间整整30年,曾有一天偷窃60次均未失手的“扒手记录”。
与贼王称号最贴切的经历,当属1971年那场贼王“比武”赛。
王同山那年以父亲病危的名义从狱中请假外出,却意外地接到了道上“同行”们的“比武”邀请。
东北和中原的贼王在洛阳城中碰头了。“小偷和小偷比武,简单得很,看谁的钱包偷得多?我那天偷了8个钱包,对手偷了7个,当然我赢了。”
戏剧性的结果却在后面。“比武”的输赢还来不及郑重其事地宣布,王同山就嗅到了危险,他发现了河南反扒人员的影子。王同山丢下对手以最快的速度翻墙逃掉,那位“同行”及手下却被一网打尽。
“江南神偷王”13岁“出师”
主持人和王同山继续对话——
“年轻的时候我很热爱文学,很多世界名著我都读过。”
“说说你读过的作品?”主持人问。
“雨果的《悲惨世界》,高尔基的三部曲,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从这些书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观众席上发出了善意的笑声,王同山也笑起来:我那时候真的还是个好少年!他又摇摇头:“12岁我就当上了苏州第一批少先队员……”
离异的父母,身边性情粗暴的父亲,怀着怨恨的少年心,这是王同山关于小时候家庭的全部记忆。所以,当他在班上结识了一个18岁的“大哥”,后者总带着他到处吃喝玩乐时,他体会到了久违的“温暖”。
然后,他亲眼目睹“大哥”是怎样轻而易举地从一位军人的裤袋里牵出一个钱包。想不想学?“大哥”问。他脱口而答:想!
于是,1958年5月的一天,一位孕妇正在地里劳作,13岁的王同山出手了!
钱包很顺利地到手,包里除了65元钱外,还有一叠肉票、糖票和布票。小同山短暂地犹豫了一下,很快就把那点不安甩到了脑后,飞快地赶到“大哥”那里,他出师了!
那是王同山第一次当扒手的经历。后来,他几乎偷遍华东各省市,还流窜到贵州、东北、北京等地,他的行窃技术越来越高明,被人封上了“江南神偷王”的称号 。
上世纪80年代,他会经常扮成华侨出入高档场所去行窃,穿锃亮的皮鞋,雪白的短裤,日本富士牌的衬衣外加一副变色眼镜,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徒弟当秘书……
之后10年,他经常扮成一位科技工作者,腋下很随意地夹一本“科技动态”杂志,去电脑城“考察”时顺手“牵”走若干台电脑……
第一次的行窃经历,还给王同山日后的贼王生涯留下一个很深的印痕——他给手下人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3种人的钱绝对不准偷,孕妇、老人和发廊按摩妹。
出狱后看管的自行车一辆没丢

节目过半,主持人突然发问:有一位反扒能手,是去年武汉公交分局反扒比赛的冠军,现在就坐在观众席中间,你能找一找吗?
王同山起身朝观众席走过来,动作慢吞吞,但表情严肃,眼神犀利。扫视一圈后,他把眼神定在前两排的观众身上。最后,似乎下了决心,很果断地伸出手,朝第二排中间的一位年轻男士作了个请的姿势,“是不是这位同志?”
观众齐刷刷地瞧过去!那位男士笑着点头,从座位上站起来和王同山用劲握手,相视而笑,说:“刚才他在台上做节目时,我和他已经对过两次眼神了,一对上眼,我知道他大概已经晓得我的身份了。”
王同山直点头:“还是他们厉害。一句话,奉劝我那些昔日的同行们,赶紧金盆洗手吧。
王同山曾经发过几次誓,再也不偷了。但结果呢,他一次比一次更疯狂。
1981年他出狱,得知女友结婚,第2天他就报复性地在苏州偷了60余起,还给当地公安部门写信挑衅;1999年出狱,因为被人奚落几句,他当晚就把别人的家全部搬空。
直到2004年初出狱,快60岁的王同山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自己的未来:我偷了一辈子,坐牢坐了一辈子,花天酒地也尝过,可那是昙花一现啊。
从监狱返回苏州的家,一路上更让他震动不小。回苏州的火车票,是一位乘警主动掏钱帮他买的;回到家里离春节只有两天了,一位司法所长掏了100元钱让他先救急过个年;初八上班第一天,当地司法所、社区的人一起为他忙乎,低保、户口很快都办下来了。社区主任告诉他:我们这里每个人省10块钱,7个人70块,说什么也要让你有饭吃。
王同山被安排当上了小区保洁员,然后是保安、门卫。起初,社区里总有人嘀嘀咕咕,他只当没看见,心里却很自豪:“我管的地方,连辆破自行车都没丢过。”后来,有人见面递根烟给他,有人中秋送来了月饼。
去年5月15日,王同山拿到了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新鲜得不得了。他在日记里写下了这样一段:
我去买香烟,理直气壮地对女老板说:“我要买包烟。”
女老板横我一眼:“声音那么高做什么,要吃人啊!”
我又不讲道理地讲:“这是我的钱!”
女老板带着善意的口气骂了我一声:十三点!
嘿!她哪里能理解我的心情哪。
(文/记者 杨春梅 实习生 宋正伟 郑芳 人物新闻主持人/范春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