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名理由
因为佘祥林“杀妻”冤案被媒体
揭底,2005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由此明显加快。12月21日,湖北公、检、法、司、国安等五部门联合颁布了“反刑讯逼供”新规,新华社报道说“佘祥林案对新规出台有推动作用”。
人物感言
如果因为我的事件能推动中国法制
改革进程的话,我甘愿牺牲我自己。
人物档案
佘祥林,京山县人。入狱前,他系京山县公安局一巡逻员。
1994年1月20日,佘妻张在玉失踪,后被其亲属怀疑是佘所杀。
同年10月,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刑,佘提出上诉。
数次折腾后,佘祥林未逃脱“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背负杀妻之罪,佘祥林入狱近11年,就在他距离刑满只有10天时,他的妻子张在玉(曾住在山东省枣庄古邵乡程庄村)突然活着出现了!于是,这桩冤案大白天下。
佘祥林重获清白后,他提出了总额近千万元的国家赔偿。一番艰难索赔后,佘祥林及家人累计获赔70余万元。
人物印象
第一次见到佘祥林是在京山,他刚出狱。
面对众多关心的目光,40岁的佘祥林低头默默不语,最后暗自落泪。
之后与他多次碰面,佘祥林总是一副谦和的样子。
4月13日,蒙冤入狱11年的佘祥林被京山法院当庭宣布无罪时,他一脸平静。
面对迟到的公正,佘祥林毅然提出要求上级机关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铸成冤案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以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
“这11年的冤情,给我和家人以及为我作证的乡亲带来的伤害,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接受众媒体采访时,他总是重复这样一句话。
最近的一次对话中,佘祥林说,他只想好好做一名农民,好好生活。
读者热议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王俊民:为了防止下一个佘祥林不是你和我,必须讨论司法机制的问题。
网民:在佘祥林的命运发生转折的同时,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经到了极为关键的时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审判机关亟须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
(记者吕宗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