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与以往相比,《意见》有关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等8项“硬指标”具有更强的强制
性和操作性。
1、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9月底前公布
《意见》规定,今年9月底前,包括县城在内的全国各级城市将向社会公布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包括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2、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
《意见》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一些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3、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
目前,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意见》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4、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
《意见》规定,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5、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
目前,个人房贷首付比例约在20%至30%。与此同时,一些开发商公开宣传所谓“零首付”。
《意见》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6、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
《意见》规定,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此外,要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7、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
我国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意见》规定,对房地产开发用地,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8、各地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意见》规定,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本地反应
二手房交易受很大打击
本报讯(记者黄峰)国务院转发的九部门《意见》昨晚出台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21世纪不动产、华明达、百居易、亿房等中介“巨头”,都认为“新营业税政策对市场的打击很大”。
顺驰中介一份统计数据表明:在所有登记销售房源中,1-5年房龄的占到38.5%;成交房子中,1-5年房龄占到26%。如果考虑到很多人买房入住后两三年后才办证的因素,5成左右的房子都将受到影响。
21世纪不动产武汉分部副总经理易新胜说,一套房子增加一两万元的交易成本,交易量肯定减少。
华明达总经理叶正明认为,卖房人不会降价,会把这新增的费用转嫁到买房人身上。
转手一套30万元房 需交2.79万元费税
本报讯(记者黄峰)昨日,房产部门有关人士算了一笔帐:二手房5年内转手所有的税费占到房价的9.3%,负担非常重。以一套3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在5年内出售,除要交5.8%的营业税1.74万元外,还有3.5%左右的其它税费,累计要交2.79万元税费。
去年我市中小户型占55%
本报讯(记者黄峰)昨日,市开发办综合处负责人说,去年我市中小户型已经达到了55%,保证年度的建设量70%在90平方米以下是能够做到的。
市房产局办公室负责人说,过去武汉市供应是以中低价位房为主,我市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有500多万平方米,7万套房子在近几年内将上市。
银行称不会影响购房
本报讯(记者王丹妮)房贷首付提高至30%的消息一传到市内各大银行,大家几乎都松了一口气。
据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介绍,一般贷款买房人首付也在三成左右。而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个金部则表示:国家对中低收入群仍可执行首付款20%的规定,那么,意味着穷人也不会为首付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