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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1 1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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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商报》报道
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翁宝名誉侵权,并索取3000万元巨额赔偿案,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29日,《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接受《重庆商报》采访时表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定下开庭日期,但已有多家律师愿意免费帮两记者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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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记者个人财产仍未解冻
大前天开始,原来一直是采访别人的王佑、翁宝两人,迅速成了众多媒体的采访对象。《第一财经日报》法律顾问张娟娟表示,29日,她致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得知案件目前还在排期审理阶段,尚未确定最终的主审法官、开庭日期。
张娟娟说,富士康起诉记者个人一案,深圳中院对此态度也非常谨慎。目前王佑、翁宝两人被冻结的房产、汽车及银行账户,仍没有解冻。不过,两名记者非常敬业,仍在报社正常上班。
律师要免费为记者打官司
按我国法律规定,记者作为职务行为不应是被诉对象,但深圳中院在立案时,为何没有考虑这一问题?张娟娟表示,深圳中院未给予任何解释。《重庆商报》记者之后致电深圳中院,也被拒绝采访。
张娟娟29日同时透露,事件发生后,他们已接到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电话,这些律师均愿意免费为王佑、翁宝两记者打官司。但一直到29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仍在筛选承办律师。
29日下午,记者与被告当事人之一的王佑取得联系。接到记者电话时,王佑正在办公室。她表示,现在官司这事,主要由单位出面解决,自己除了精神压力外,其他都相对较为正常。
29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秦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报道属实,官司打赢的把握非常大,但鉴于司法程序,他不能确定最终是否能赢。
网友倡议抵制富士康产品
秦朔29日同时透露,富士康提交诉讼状,并通过法院冻结两记者个人财产后,《第一财经日报》正起草给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正式的公函,会向记协陈述这个事情的经过。同时,台湾记者组织也给被告的两名记者很大声援。
记者29日在网上看到,上千名网友谴责富士康不告报社却告记者的恐吓性行径,并发起倡议抵制使用富士康产品。29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报社29日还收到热心人士给两位记者寄来的捐款。
天价索赔案的前前后后
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第一财经日报》将全力支持记者应诉,并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
苹果公司的调查结论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下属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其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合作伙伴包括苹果公司、摩托罗拉、诺基亚、IBM、索尼等世界知名IT企业。
在今年的《财富》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全球206位,其在2005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283.5亿美元和12.6810亿美元。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该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本报记者随后实地调查了富士康在江苏昆山的另一个代工厂。文中提到了这类规模庞大的企业,也有比一般中小代工厂优越的一面,如加班费、食宿等方面。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CodeofConduc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6天以上。
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非第一次
富士康深圳工厂承接了苹果公司风靡全球的音乐播放器iPod的制造订单。今年6月11日,英国的《星期日邮报》在其一篇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厂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时,所赚得的月薪却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并促使多家关注劳工权益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出号召抵制苹果产品。该文还直接引发了苹果公司派出规模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深圳工厂,展开全方位的有关工人待遇的调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子邮件采访时,《星期日邮报》这篇文章的作者克劳迪亚·约瑟夫(ClaudiaJoseph)表示,很高兴看到苹果公司的最新调查报告,证实富士康存在违背苹果公司《行为准则》的行为。她同时表示,她和当时进入富士康工厂拍摄的摄影师一道,“毫不犹豫地坚持原先的报道立场”。
此后,郭台铭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起诉英国这家媒体。根据克劳迪亚的说法,《星期日邮报》目前为止只接获富士康方面的一封律师函。
出人意料的是,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但目前两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本报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本报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同时,在就该诉讼案的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个人的财产。
案件发生后,本报采访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陈乃蔚律师认为,此案系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由于记者是职务行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打击记者个人。”他还表示,向个人主张3000万元高额的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很少见。
2004年,鸿海也曾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其行为引起了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并最终迫使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
据《第一财经日报》
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
在富士康深圳基地,23岁的陈峰(化名)正在琢磨,怎样逃离这家他刚工作不到一年的全球500强企业。
这段时间,他亲眼看到三个年轻女工因为经常加班,晕倒在了生产线上。他自身的亲身经历更让他觉得这不是一个适合工作的地方。
富士康外联部的贺小姐告诉记者,员工在车间晕倒并不是在公司加班过多,而是身体素质差,“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
三个女孩的倒下
在富士康深圳龙华工业园生产一线上作业的,大都是一些20岁上下的青年。他们学历不高,辛苦一个月的报酬大约1000多元。
生产线上没有凳子,除了少数员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站立工作,连续12个小时不停干活。工作完毕后,操作工们还需要留下来开夜会。
遇到晚上倒班,有些小姑娘吃好饭只能在楼梯上坐一下,然后进入生产车间直至第二天清晨。如果谁在楼梯上躺着睡,将被管理人员记过。
车间里不允许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12个小时啊,就像罚站一样。我一个男人都受不了,何况她们呢?”
深圳基地外联部的贺小姐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12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基本不可能,公司订单非常多,但都是8个小时一轮岗的。
“员工晕倒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体素质差。”她说,“富士康包吃包住,又买保险等,很多人都想挤破头进入富士康。”
据她说,几年来,很多人都通过缴纳千元的中介费方式,伪造文凭进入富士康。“他们正式工作以后,经常会有人晕倒或出现突发状况。”
“于是,公司就对这些工人一个个检查身体。查过以后,公司惊奇地发现,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小小年纪的他们,甚至还有一些人查出白血病。”
因此,富士康从今年3、4月份起,不再从劳务市场招收这类普工,而是与国内1000多所中专技校合作,直接寻找职员。
她说,有些地方确实没有设凳子。但这是因为设备的要求,有些设备需要员工站立,但也有坐着工作的。“不可能有员工坐走廊上休息的,车间附近都有休息室。”
她还强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富士康不会通过国外伙伴的考核。
富士康的“特殊”管理
相比这些小女孩,陈峰要幸运许多。但他所经历的3个月培训,外人看来也颇为残酷。
新职员培训分为生产线实习和企业文化课程。每天早上6时40分起床后,陈峰必须吃得很饱,振作精神接受12个小时的体能考验。
实习人员同样没有凳子坐,大部分时间都要站着,且不能东倒西歪。否则,被抓到就是劈头盖脸一阵训斥。几个月下来,从生产线走到宿舍,每个人已筋疲力尽,双脚生满水泡。实习期间,还要穿插一些企业文化的课程培训,8个小时的千人集训场面,蔚为壮观。
富士康还指定了“限制加班时间”的措施。每人按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加班时间。如果一个员工的每月加班时间超过指定小时数,超过部分算义务加班。
在大多数职员看来,富士康的管理有些“难以理解”。职员们也承认,容纳13万人、拥有10个食堂的偌大工厂,一些特殊的管理方法确实必要。自1991年至今,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60%%的复合成长率。
每天下班,无论有没有货车经过,工人们必须进入厂区的“人行道”走回宿舍,不能乱窜;下班后谁忘记拔掉计算机插头,罚款1000元;如果因工作需要调换部门,职员的电脑将被拆开三次,检查机型内外的编码是否匹配。
公司的大部分会议都在休息时间召开,如周末或者晚上下班,有时一开就是3到4个小时,如果不去一律按照旷工处理。6月初,富士康高层发现,相关机密文件丢失。管理部门规定,严禁任何员工携带笔记本电脑、MP3、U盘等进入厂区。最近,富士康在公司内部组织了一次非自愿捐献骨髓活动。一位被要求参加活动的员工迷惑不解的是,为何这次的骨髓验血特别隆重?公司的一个副总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专案组,一些员工甚至不上班也要去验。同时,籍贯为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点名参加,而其他地区的则不必。富士康在工作纪律上要求一向严明,谁迟到,谁就会被惩罚。但本次活动为何如此兴师动众?后来他听说,原来是富士康的一位高层亲戚得了血癌,而该人士的祖籍是山西,母亲又是山东人,所以北方人的血缘会近一些。这才恍然大悟。公司外联部贺小姐则说,捐献确有其事。公司有一位职员有一种特殊的病,所以限定了一些范围。记者询问,是否这位员工是普通职员呢?贺小姐则答到,是一名公司职员。“平时,如果员工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也组织大家对需要帮助的员工献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富士康员工如此形容他们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原载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