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一届市政府市长、副市长与代表见面。从右至左为李宪生、袁善腊、岳勇、胡绪鹍、张学忙、刘顺妮、尹维真、孙亚。记者魏斌摄

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与代表见面。从右至左为苗圩、陈华芳、杨云彦、刘龙成、刘家栋、吕金芝、肖常谷、郑永新、于建海。记者魏斌摄
(二OO七年一月十四日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宪生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及2007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大力推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为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而努力奋斗!
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武汉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武汉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零主任所作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张河洁代理院长所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孙应征代理检察长所作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于议案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案》、《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等三件议案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同时继续加大对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和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议案的续办情况,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