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 (记者柯美学
实习生赵慧)患者凭借旧处方找诊所“扯皮”,诊所赔偿200元;为避免再赔钱,诊所一把火烧掉了一年的旧处方笺。
前日上午,硚口区长丰街发展村街边“方医生诊所”门口燃起一堆火,两名护士将一叠叠处方笺正往火堆里扔。
一名约40岁的男医生不时从诊所里拿出一些用过的旧处方笺,指挥护士将处方笺烧掉。
一名赵姓护士告诉记者,去年底,附近一李姓居民的儿子患肺炎曾在诊所治疗。3月17日,李以自己买药水打针为由,将他家孩子以前的旧处方讨要回去。当天下午,李再次来到诊所,称“我家的一个当医生的亲戚说,旧处方看出诊所多开了贵药”。
随后,李站在诊所门口扯皮,要诊所偿还医药费。诊所“怕影响生意”,给了李200元,才将他打发走。
前日,该诊所负责人方医生让护士清理出去年的所有旧处方约6000多张,搬到街边全部烧掉。
他说,那些旧处方笺早该销毁了,烧掉了就没有人来扯皮了,“算是花钱买个教训。”
记者追问,旧处方销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了吗?方医生称,他们是一家私人诊所,没有像大医院那样严格。
市卫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旧处方不能任意销毁,今后要加强对私人诊所旧处方保管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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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