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宋兰兰)近年来,各地城市建筑物爆破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引来人们一片质疑:仅仅使用了十几年的大楼,为何如此被草草结束寿命?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从事建筑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向记者道出致使建筑物“
短命”的4大原因,并呼吁通过立法改变这一巨大浪费的社会现象。
洪可柱向记者列举出比较具有影响性的爆破事件:广州天河城西塔、杭州西湖边第一高楼——原浙江大学湖滨校区主教学楼、山东青岛铁道大厦等建筑物接连爆破倒地。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而我国很多城市,建筑寿命平均不到25-30年。
“短命”的城市建筑,既造成建筑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又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据资料显示,这种人为提前结束建筑物寿命而造成的损失浪费,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浪费,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分析导致城市建筑“短命”的原因,洪可柱尖锐地指出,其一,是有些地方政府不正确的政绩观,导致城市建筑“大跃进”。同时,一些大型建筑在规划建设时,缺乏专业的论证,全凭少数决策者“拍脑袋”,待下届领导上任,看着不顺眼就一声令下拆除。埋单的往往是公共财政,却无人为此承担责任。
其次,是立法上的缺陷。我国建筑设计的法规规定,建筑产品寿命为100年以上,而有关建筑产权的法规规定为40-70年,结果从产权所属角度就使建筑物沦为短命行列。
其三,城市规划设计缺少前瞻性考虑。与西方相比,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的水平是相当低的,许多建筑物兴建时耗费巨大,拆除或爆破还需要高昂的成本。目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十几万亿,其中基本建设占60%%左右,即建筑产品部分每年要投入大几万亿。对“短命”建筑将造成的巨大资源、能源浪费,洪可柱深表痛心。
其四,建筑市场监管乏力,“豆腐渣”工程蒙混过关。由于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垫资、压价、索要回扣使得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而引发建筑质量问题,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对此,洪可柱强烈呼吁,出台措施遏制“短命”建筑。
从根本上遏止“短命”建筑现象的蔓延,他建议,地方政府应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重要城市建设项目无论是新建或是拆改,都应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民意。同时,对当前“短命”建筑无人负责的现状,应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从立法上,尽快研究修改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统一建筑物的产权期限与其设计的自然寿命期限均为100年以上。
与此同时,还应着力提升我国的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注重前瞻性和科学性,不可朝令夕改。作为技术支撑,还应强力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大力推广运用建筑新技术和建筑新材料,以安全地满足100年使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