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丹
1927年4月,历史上第一个武汉市政府成立。但究竟哪一天为正式成立日,似乎还存在争议。目前有两个日期,一是4月16日,一是4月18日,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这就为我们定纪念日带来一点麻烦。
16日说主要有这样几个依据:(一)1927年4月
15日汉口市代理市长张笃伦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呈文中称,“武汉市政府定于本月十六日午前十时在崇善里旧汉口市政委员会举行成立典礼”;(二)同月17日《汉口民国日报》新闻,标题“武汉市政府昨日成立”,副标题“各委员在汉口慈善会举行就职宣誓典礼”。其中,主持此次典礼的主席孙科称,“今天兄弟奉中央及政府命令,来参加武汉市政府成立会及各委员宣誓典礼”。由上来看,16日为成立日好像不应该成为问题。
但另有材料表明16日为各委员就职,未明说市政府成立:(一)1927年4月13日国民党中执委政治委员会第12次会议,委员陈公博报告,“武汉市政委员会定十六日就职”;(二)在1927年4月19日陈友仁、苏兆征等11个武汉市政委员会委员联署,给国民政府财政部关于就职和启用武汉市政府印信的咨文:“遵于本月十六日就前汉口市政委员会旧址全体就职,同日启用印信,并推举陈公博、李国瑄、吴士崇等三人为常务委员”。显然,“各委员就职”,与“市政府成立”并非同一概念。
那么有没有材料证明是何日成立的政府呢?有,那就是在同年7月武汉市政委员会所报告的《武汉市政府行政概况》中的记载,明确给出了“18日成立”这一结论。
这个《武汉市政府行政概况》在7月的两次会上由市政府代表作了报告。一次是在7月5日的武昌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五次会上报告,在7月3日至12日的《汉口民国日报》上连载。一次在更大规模的长江流域商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在7月11日至14日《长江流域商民代表大会日刊》上连载。其中的“总论”这样表述:“今年春,今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决,由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省市党部、省政府、汉口市商会、汉口市商民协会各推委员共组武汉市政府……并经国民政府任命,于四月十八日正式成立武汉市政府。票选陈公博、李国瑄、吴士崇为常务委员。”
由于当时的报纸残缺以及市政府委员会会议记录没有留档,“市政府18日成立”这一说法也还缺乏其他材料佐证,但“四月十八日正式成立武汉市政府”是当时市政府本身作出的正式报告的结论,应该更为确切可信,所以以1927年4月18日为武汉市政府正式成立日期为宜。此说是否成立,还有待找到完整档案和相应材料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