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李小军通讯员周云峰)为续“香火”,支持丈夫与他人同居。前日,武汉女子林云以丈夫与人同居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丈夫赔偿。法院经调查,最终驳回了她的请求。
林云与唐远于1981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在云南打工时,林云因不能再生育,便主动提
出要丈夫与另一女子同居,以续唐家“香火”。唐远与另一女子同居后,生育三子。1994年,林云带着丈夫与他人所生的孩子,回到老家。
今年3月,林云以唐远与他人同居为由起诉,要求与唐远离婚,并让唐赔偿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云与唐远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林云主动提出要唐远与他人同居,且抚养唐与他人所生的孩子,足见林对丈夫与他人同居持支持态度,对导致双方离婚存在过错,因此驳回林云的赔偿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