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刘丰
实习生李仁智)市中院昨日再次开庭,审理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原局长郭琦涉嫌受贿案,其子郭俊材及女友谢苗等人同堂受审。
该案曾与今年1月10日开庭审理,后由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昨日公诉机关又出示一组新的证据,和第一次庭审一样,郭琦和儿子
郭俊材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指控,郭琦利用职务之便,弄出1000多枚工商防伪标识,由郭俊材提供给湖北正丰财务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武汉正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使用。此间,郭琦通过儿子先后38次收受张军、谢苗等人贿赂238万余元。
“正丰”公司因故停业期间,郭琦出面“介绍”正丰公司,挂靠湖北两家会计事务公司继续开展业务。郭琦父子从正丰公司分得的19万元利润中索取16万元。此外,郭琦在2002年初与下属王德共同受贿10万元。
张军是“正丰”公司法人代表,为拉拢郭琦,让其给予关照,将郭俊材列为自己公司管理股东,利润对半分成。
法庭上,郭琦称,很多事情自己并不知情,自己也多次劝儿子退出。
由于谢苗在张军公司供职,并任业务经理,她和张军一并被指控涉嫌单位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