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王卫华记者蔡早勤)随意穿越铁路线,母女两人被列车当场撞死。法院判处铁路部门赔偿死者家属8.6万元。
去年10月1日,家住襄樊的董某、乔某母女二人,途经武汉铁路局管内焦柳线K493处时,未从铁路
运营单位设置铁路涵洞通过,而是从涵洞上方的铁路线上穿行。两人被一辆货运列车当场撞死。事后,死者家属诉至襄樊铁路运输法院,要求武汉铁路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4.4万余元。
法院认为,董某、乔某在铁路线路上行走,造成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有重大过失。被害人对其所遭受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铁路运营单位在铁路线路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上存在瑕疵,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武汉铁路局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