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省平阳县从下月10日开始,近1400辆公车将换上特殊的“身份证”,新车牌均以“浙C?CG”开头,“G”即为“公”的首个拼音字母。(4月25日《东方早报》)
换发特殊“身份证”,让公车大白于天下,立意看似不差,但问题是,当前公车私用成风的根子到底是因为
行为过于隐蔽难以察觉呢,还是有关部门视而不见,查处时缺乏一视同仁,一硬到底的刚性力度呢?
事实上,平阳县曾推出张贴标志的方式来公开公车身份,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并不起作用,因为一些公车私用时,就揭下了标志。从张贴标识到换发特殊车牌,平阳的公车监督绕了一个圈,仍旧回到了“发现”层面。
也许,关键的问题是,到底怎样监督和处理那些公车私用者。在一些地方,对公车的监督大多往往仅局限于“不出事不监督”,有的出了事也只是拿临时工合同工当“替罪羊”。当重拳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在棉花上,当事者只会在不疼不痒中怡然自得,公众自然对这种所谓的标签监督逐渐变得麻木,熟视无睹。
我总觉得,对公车私用的监督老是在公开的低层次上徘徊,从“O”牌改到“G”牌,换汤不换药,这与其说是一种监督,倒不如说是为了监督而监督。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那些公车私用的行为,有关部门能否以严厉打击和坚决惩处的实际行动来说话,毕竟事实胜于雄辩,这才是对公众监督的最好鼓励。
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