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闻:国务院24日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法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政府信息必须公开。政府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
方式公开信息,还可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
舆情观察:政府信息,过去长期被忽视。中国社科院周汉华认为,政府信息属于“战略性资源”。
据专家分析,各地讲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有年,但政府信息公开一直带有随意性,民众缺乏权利救济渠道。就程序而言,原先的政务公开程序比较简单,如公告栏、便民卡、记者招待会等。条例规定的程序更为多样和严格,既有主动公开又有依申请公开,既有法定公开形式,又有非法定公开形式,并引入依申请公开、权利救济。
讨论视角:(1)如何认识政府信息的价值,政府信息作为“战略性资源”的意涵;(2)政府信息的潜在价值,如何开发,需要哪些条件;(3)就形式、内容方面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如何;(4)如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可达性,您有哪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