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 (记者王大千
通讯员曹启山)晨报昨日报道:今年起,我市首次设立创新人才开发资金,市财政将每年投入600万元,无偿资助在高新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一些读者致电晨报询问,这笔600万元的资金,哪些人可以申报?如何奖励?为此,记者专访了市人事局
相关负责人。
市人事局介绍,该资金使用将采取“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主要资助在我市高新技术领域及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持续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该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武汉市区域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均可申报。
研究层次不同,资助额度不同。对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10万至20万元;对从事省部级和市级重点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者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资助额度为5万~10万元。
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择优对申请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以及我国发明专利的留学回国人员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每人每项5000元~1万元。
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可获资助10万元,新设立的博士后产业基地一次性可获资助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可获资助3万元。对于短期来汉工作的院士或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每人每月可有1万元的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