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胡先生来电反映:
开发商小屏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改变空间尺寸,交房日期推迟了四个月,却要按原约定交房时间收取物业管理费。
推迟交房,物业费照收
记者王晴核实报道:据介绍,去年5月,胡先生在玫·汉口北城B区买了一个商铺。同年12月,开发商按照指定交房日期通
知胡先生收房。“收房当天,我发现开发商未按合同图纸施工,导致空间尺寸改变。开发商表示推迟四个月,重新交房,还原房屋尺寸。”
今年4月,胡先生按开发商指定时间收房,却被告知必须交去年12月到今年4月的物业管理费。胡先生认为,交房日期推迟是因开发商失误造成,不应交推迟交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昨日下午,该开发公司客服王先生认为,在规定时间内开发商已经如期交房并具备交房条件,物业公司也已经开始对小区进行管理,因此业主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收房的,也必须交物业费。
律师:未正式收房不用交物业费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禇中喜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在正式收房以后,不论业主是否入住都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没有正式收房则不用缴纳物业管理费。他认为,胡先生去年12月并未正式收房,不应交物业管理费,开发商的要求不合理也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