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只有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才能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将惠及所有非公有经济领域的从业人员。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传出消息,武汉今年将制定公积金制度在非公有经济组织中的详细推行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至此,武汉地区三大公积金管理机构——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省房改办
资金分中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已向非公经济组织发出“扩容令”。
省政府前不久已明确要求:今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数量庞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实施公积金制度,需及时掌握其设立、登记、分立、重组和解散等情况,管理难度较国有单位要大。
随着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武汉地区目前已有10万多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住上了称心的住房。各公积金管理机构表示,对拒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以及无故欠缴、少缴公积金的单位,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