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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今年元月1日国家对我市“个人港澳游”政策首次放开后,短短20天内,8千余名市民蜂拥而至,纷纷要求办理通行证,其中不乏赴港过年者。
昨日,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黄明方接受本报专访,为市民解读如何少走弯路、快捷办理相关手续
的窍门。火热现状——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发证窗口已由原先的8个增加到了16个,但自从元月1日以来,前来办证的市民几乎将大厅挤爆。其中,家住武昌的一个家庭最为典型,一家6口,上至67岁的爷爷,下到17岁的孙女,全部办理了通行证,准备前往香港旅游过年。武汉如今办理通行证的数量,每天都在400人以上,超过以往任何一年。4大“窍门”
A、窗口:武汉常住居民,可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中心”(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会展中心503室)申请办理。其中,江岸、江汉、硚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分局申请办理。如此,市民办证可少走许多弯路。
B、填表:市民要是图快捷,不妨事先就填好申请表格,该表可以向被申请单位领取,也可登录互联网(www.whcrj.gov.cn)下载打印。
C、照相:申请人首先要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然后,申请人到受理机关进行数码照相,也可以到我市5家照相点(万松园路上的万松彩色冲印店、解放大道2229号春明艺术摄影楼、中南二路10号台北影楼、卓刀泉路313号才子佳人婚纱影楼、红钢城高美摄影)东湖开发区管委会5楼江南受理中心,提交数码相片。最后,交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D、特殊人员: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涉密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此外,16岁以下居民(包括婴儿)办理港澳个人游手续时,除了凭本人户口簿,还要带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然后按流程办理。两个提醒——
港澳个人游每次逗留不能超过7天
之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个人旅游(“G”)签注,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内可出行香港或澳门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四种。但工作人员昨日提醒,市民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得超过7天。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又申请新签注的,原有效签注将被注销。
之二:特殊情况及所需材料——治病或者探望危重病人,治病需要提交病历,探望危重病人需要提交境外病危通知书;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提交境外邀请函及单位证明;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入学通知书。
文/记者邵澜 杨明安 通讯员潘峰 汪世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