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宋欣然)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去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7月起,每人每月普调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退休时间的早晚分4个时间段、根据工龄的长短分3个
档次、根据特定条件对4类人员,再对应相应的标准分别增加养老金。具体方案如下:
198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86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女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至19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0年至24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25至2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女职工缴费年限满25年、男职工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此外,此次调整还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进行适当倾斜。在普调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退休前被用人单位评聘为正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被评聘为副高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对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按其中一个条件增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