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 逢春 珍林 青平 记者
李芳)家住江夏区纸坊大街的蔡先生向江夏工商纸坊二所投诉称,10日,他在纸坊街一家具店花150元买了一套餐桌,家具店答应送货上门。次日,一辆三轮车拖着家具来到家中,搬运工将家具抬上5楼,由于楼道较窄,他多次提醒搬运工小心栏杆,但还是碰到几次。到家
后收货时,他发现餐桌桌腿脱落,成了“瘸子”,找到家具店理论,家具店不愿更换,表示可以收费维修。他觉得很不合理。
执法人员前往调查,认为餐桌在送货途中损坏,并未交付到消费者手中,家具店应负全责。经调解,家具店为蔡先生更换了新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