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 周胜书 实习生 何欢 记者
匡志达)去年10月12日,家住汉口的黄先生驾驶东风货车,行至汉阳永丰乡一加油站附近时,前胎突然爆胎。他到加油站旁一汽修店买了一款342元的新胎。店家称,该轮胎由中德轮胎公司进货,质量保证期为2年。10月17日,他驾车前往湖南时突然爆胎。事后他到售
胎修理店和厂家讨说法,店家却称是人为所致。
12月中旬,黄先生投诉到汉阳工商部门。调解后,店家赔偿黄先生342元轮胎费。昨日,黄先生拿到赔偿费。据汉阳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厂家鉴定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法定依据。但武汉市暂无汽车轮胎权威鉴定部门,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