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龚萍
通讯员马婷)昨日,省物价局发布今年第1号公告,全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正式启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湖北国宝桥米、新元粮油等9家企业提价需向省物价局申报。
这9家企业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待批复同意后才能提价。提价申报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价幅度、提价理由等。
除了提价申报,昨日省物价局出台的《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还规定, 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
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子油、调和油);猪肉和牛羊肉;鸡蛋;
牛奶;液化石油气等六类商品,如果批发、零售企业提价水平超过规定幅度,需要在调价后24小时内报告备案。
至于哪些批发、零售企业调价需要备案,由各地市政府及物价部门自行制定,武汉市将随后公布。
省物价局副局长韩德润表示,省物价局将根据情况变化,对列入提价申报的生产企业进行调整。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一旦实施价格干预的情形消除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解读: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包括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是针对生产企业,受理单位为省物价局,不论提价幅度高低,均需要申报;调价备案则是针对批发、零售企业,受理单位为市县物价部门,经营者在提价水平超过规定幅度后,需要在调价后24小时内报告,政府保留干预的权利。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最高罚款额度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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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申报企业及产品品种
申报品种:大米
湖北国宝桥米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福娃(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禾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梅园米业有限公司
申报品种:面粉、挂面
湖北金华麦面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银丰麦面有限公司
申报品种:小包装食用植物油
(豆油、菜子油、花生油、调和油)
新元粮油(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
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