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来罕见暴风雪肆虐江城半月有余,市民生活受到一定影响。积雪压塌房顶、油光凌滑倒行人、冻霜导致车祸……面对天灾造成的各类损失,大家只能自认倒霉吗?连日来,很多市民向晨报法律在线咨询,晨报特邀多位律师逐一解答。
》》》KTV门口摔骨折,该由谁来赔?
记者从武汉市中医院骨科获
悉,降雪近20天来,每日接诊摔伤患者约100余名,因路滑摔伤的患者是平时的数倍。
入院者洪晓称,25日晚8时许,他和朋友从某KTV唱歌出来,在台阶上,不慎滑倒导致腿骨骨折。入院后进行了手术。据主治医生估计,至少要3~4个月才可基本康复。
近日来,像这样的摔伤比比皆是,如此摔伤究竟该谁赔?
律师: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理应由KTV赔偿,因为该阶梯属于该商家的属地范围,其应负有清理防滑的义务,如果市民在此地摔伤,商家负有一定的责任。具体说来,如果该商家设置有警示标志,并作了相应的防滑清理则所负的责任较轻,如若不然则担责较重。类似情况基本可以依此类推。
》》》车棚坍塌压坏摩托车,责任谁来担?
26日上午,家住硚口的张金致电晨报称,他所居住的小区车棚因积雪过厚而坍塌,砸坏了包括他的摩托车在内的60余辆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
张金介绍,该车棚是收费停车,一年的费用是60元,如今车被砸坏了,他们找到看车棚的人,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
律师: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是否给予赔偿关键在该停车费的性质。如果是车棚位场地的占用费,则停车处不负赔偿责任,天灾损失该车主自己负责;如果是该车的保管费用,停车处则应负赔偿责任,天灾损失由车棚看管人承担。此外,如果该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应赔偿。
》》》积雪冻坏空调,该不该免费修?
家住江岸区的周景介绍,12月底,他购买了一台1.5匹的双制空调,购买时该厂家曾承诺,在保质期内,只要不是人为的损坏,他们都会提供上门免费维修服务。
历经数日的暴雪霜冻,空调室外机组被冻坏了,天寒地冻空调完全无法送暖,周景多次打电话要求厂家前来维修。
但厂家总在不断推委,最后竟说,这样的损坏属于天灾,与他们没有关系,要他们来修可以,但是要交200元钱的维修费。
律师:根据《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只要空调是该空调厂按标准安装的,同时该厂又没有证据证明是人为破坏,就应该免费维修。
【律师观点】
“不可抗力”并非索赔无门
“不可抗力”的灾害天气造成的损失,并非索赔无门。湖北德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志良律师认为:所谓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中的一种。但是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和损失,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完全可以防患于未然。据此,灾害损失的赔偿绝不可同一而论,其关键在于事故和损失性质的判定。
如果灾害天气只是事故发生的诱导因素,而不是主要因素,也就是说造成该损失本就存在责任的过错方(过错方可以是管理方也可以是所有权方),那么理应由过错方赔偿。相反,如果确实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又不存在责任的过错方,则无法索赔。同时,如果被损失的财产在保险公司进行了相关投保,则可根据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要求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