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
李芳)近千元的礼品烟,却不对亲戚口味,拿着未开封的烟去退换,却被商家以“特殊商品,离柜概不退换”的行规拒绝。昨日,江汉路的王先生致电本报投诉。
王先生介绍,4日,他在利济北路119号大华商贸中心买了3条烟准备送人,共950元。不料,当天却得知亲戚不抽这个品
牌的烟。无奈,他拿着未开封的烟找商家换,店员却称烟酒是特殊商品,离柜概不退换,并指着店内贴出的告示说这是行规。家中无人抽烟,这近千元的烟竟成了闲置品。他觉得,所谓的行规是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在几家大型商场超市的烟酒专柜均看到类似标语。一售货员表示,之所以如此告知,是担心销售的商品被调包。
■专家说法:
12315工作人员表示,就行规言,此举是“霸王条款”,但这也是经营者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一种措施。同时,“三包”法规定,商品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换。所以,消费者购买这类商品时要注意开发票,并详细注明,遇到纠纷,可向当地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