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决议
(2008年2月19日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15日至19日举行。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在开幕式及会议期
间作的重要讲话,对开好本次会议,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民政协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协主席叶金生代表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副主席杨付华代表常务委员会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列席了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代市长阮成发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大会其他报告。委员们围绕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推进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协商,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富有成效,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鼓劲的大会。
会议赞同《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会议指出,武汉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要抓住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大胆地先行先试,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转变发展方式,改善全民创业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民主法治,着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推进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共武汉市委的统一部署上来,用十七大精神指导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坚持团结民主,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促进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开创我市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实现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