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19日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协主席叶金生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
市政协常委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起点、高效率、高质量”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十一届市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会议同意常务委员会对2008年工作的总体安排,认为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体现了中共十七大精神,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为推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创造新的业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