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天气:
汉网 www.cnhan.com
稿件来源:
汉网消息(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陈克智)刘某和好友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的学生,很喜欢美甲。不久前她们得知附近有一家美甲店在传授美甲手艺,两人便找到该店,每人交了240元的学费和10元的押金,共计500元。15日,两人第一次参加培训,发现这家店没有营业执照,认为其不具备培训资格,便提
刘某等人多次交涉未果,19日下午向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工商所投诉。该所告知店主涂某,这种情况必须退款。经调解,昨日,店方退还刘某两人420元钱。
[1] [2]
相关文章:
·在发布评论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汉网管理人员有权对您的留言内容进行编辑和删改; ·如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将由您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