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通讯员 方莉 利军 记者 马辉)托运的物品途中损坏,是按格式条款赔偿,还是按市价赔?
市民程敏投诉称,他于今年2月底,委托上海圆通速递公司武昌分公司,托运一款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项链到上海,运费为10元。
收货方在签字验收前,打开包装一看,项链的吊坠因挤压
出现缺口。上海圆通速递公司武昌分公司以程敏“没有保价”为由,只能照公司规定按运费的2——4倍赔偿,同意赔付30元。
武昌工商人员接投诉核实后认为,托运物必须参保,属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保险;如出现货损,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经调解,昨日,速递公司已按首饰的市价,赔给了程敏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