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记者罗斌 通讯员张发元 胡怀清 实习生陈瑶
徐瑞)昨日,家住新洲区阳逻街香山岗的潘先生,收到购买手机的全额退款和300元交通费。
潘先生说,今年3月3日,他在阳逻一家手机店,花999元买了一部新款摩托罗拉手机。回家后,发现存储器内有很多照片,其中有2007年拍摄的15
张,2004年拍摄的有3张。
第二天,他找到手机店老板要求退货,遭到老板拒绝。
经当地工商部门认定,潘先生所购“新手机”其实是一部“翻新机”。工商部门责令手机店老板全额退还潘先生购机款,并另外赔偿300元交通费。
目前,工商部门正在追查手机货源。(陈先生获线索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