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为创建加一分”
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范
服务有奖讨论
出租车是城市的流动窗口,其活动面较大,影响的人群广泛,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武汉市客管处、行业协会、工会联合会决定开展“我为创建加一分”规范服务大讨论活动,届时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一、活动对象:
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管理人员、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社会各界关心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人士、广大市民。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武汉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武汉市出租汽车工会联合会
协办单位:长江日报汉网传媒
楚天广播电台音乐台 (调频92.7)
武汉交通广播电台(调频89.6)
湖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台 (调频107.8)
三、讨论内容:
(一)如何处理好营运交接班与满足乘客需要的关系?
(二)怎么样有效遏制客运出租汽车拒载、议价、拼盘等劣质服务行为?
(三)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该怎样从点滴做起,切实搞好规范服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发布活动公告。
2、讨论阶段(5月21日--6月10日)
(1)各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分批组织驾驶员代表及管理人员座谈会,结合营运服务实际,深入开展讨论。
(2)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网络为平台,说事论理,发表评论,广泛开展讨论。(汉网网址:http://www.cnhan.com/)
(3)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社会各界、市民也可以围绕讨论内容,撰写征文并直接向活动主办单位投寄(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97号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武汉TAXI》编辑部
邮编:430019)。
3、投票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1)活动主办单位收集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社会各界、市民的网络评论和撰写的征文,从中初步评审出较有意义、较有价值的评论、征文共30篇。
(2)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将30篇评论和征文分别刊登在汉网和《武汉TAXI》上,让社会各界、市民和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投票评选好评论、好征文。
五、奖励设置(6月21日—6月30日)
1、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统计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社会各界、市民对30篇评论、征文的投票,根据选票的多少,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0名。
2、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采取按比例抽号的方式,从投参与投票的人员中抽取20人,给予参与奖。
3、活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通过媒体公布获奖情况,同时主办单位对获得好评论、好征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或分别组织到境外、省外、省内学习考察;对获得参与奖的,给予价值200元的奖品。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