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韩燕君(左一)、副主任夏清芬(中)深入基层慰问计划生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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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里,计划
生育行政执法从单纯处罚多生逐步向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转变,对计划生育家庭兑现奖、优、免、补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引导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有机统一。目前,我市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有:
奖励扶助
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4年,国家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试点,武汉市虽不在试点之列,但自筹资金,先行实施。2004-2007年,落实奖励扶助金827.6万余元,全市落实奖励扶助对象4607人,并建立健全了资格确认、奖励管理、奖励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立”的管理运行机制。
关爱女孩
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等15个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出台了一系列优先、优惠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政策。近年来,全市共投入帮扶资金3560万元,将137609个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纳入低保,为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种办证费用7039万元,减免入学费用计8651万元。全市各级资助贫困中考女生4341人,资助资金337万元;资助奖励高考大学生1466人,资助金额210多万元;救助因病、因残等原因致贫的计划生育家庭843户,资助金额183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 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级负担、财政补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全面落实。
伤残扶助 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80-100元的扶助。今年全市有3757人将享受该项政策。
一次性奖励 建立长效节育措施一次性奖励制度,对农村落实绝育措施的独女户和双女户育龄夫妻,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计生“三结合”
坚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市政府投入资金30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低息有偿、定期回收、滚动发展”,对实行计生的家庭进行帮扶。去年武汉市发改委、经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18个“三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单位,从资金、技术、信息等多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帮扶,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帮扶计划生育家庭1000多户。
生育保险
全面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出台了《武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对城镇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晚育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等明确做出规定,切实维护了城镇育龄女职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生育关怀行动 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据统计,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全市筹集捐款430多万元,全部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
免费技术服务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每年服务育龄群众百万人。
流动人口“四免”
广泛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活动。制定了流动计划生育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实行流动人口“四免费”服务,即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孕检、免费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