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取亡妻存款遭拒 银行说根据人行规定需做公证

2013-12-01
 
    汉网新闻  (记者张全录)婆婆去世后,她名下的存折里还有余额,老伴黄爹爹准备取钱,却被银行拒绝了。昨天,黄爹爹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求助。

    黄爹爹说,他的妻子2002年就去世了。她生前有一本存折,专门用来存钱供天然气公司扣款用的。这十年来,黄爹爹仍旧在使用这个存折。

    今年,黄爹爹家拆迁了,搬到了新华下路20号,这个存折没有用了。黄爹爹查看了一下余额,还有140多元,他就到银行要求取钱。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开户人已经去世,要取其遗留下的存折里的钱,要到公证处做个公证才行。黄爹爹觉得无法理解。

    记者了解发现,银行的要求是有依据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曾经联合下发《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其存款的,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继承证明书必须通过公证处办理,如果继承人之间对存款的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名继承人,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即可。如果几个继承人对继承权有争议,有两种方式解决:一是申请当地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再到公证处申办继承证明书;二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归属作出裁判,继承人就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就规定看来,想取钱要么做公证要么起诉。看来黄爹爹的这140元不容易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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