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滋生婚外情 出轨男向“情况”借款了断孽缘

2013-12-03
 
   汉网新闻  (武汉晚报讯  记者祁燕 通讯员向楠楠)男女双方均有家室,却因网聊造出一段孽缘。情到浓时,亲密拍照;淡泊如水,再秋后“算账”。近日,撕破脸的出轨男起诉“情况”偿还10万元借款,终结了这场婚外情。

    48岁的许先生在汉做建材生意,和某医院护士刘芸(化名)通过网络相识,互生好感。起初,双方倒也开诚布公,坦言自己已婚。自2010年2月起,两人开始婚外情。交往期间,许先生先后给了刘芸几笔钱,有的写了借条,有些通过了银行转账,还有的是直接给的现金,共计20万元左右。

    两人还一起游山玩水,许先生用手机也拍过他们比较亲密的照片,称刘芸要求留作纪念,没让他删除。有一次,他还洗出一张照片给刘芸,但留意将自己的部分剪了下来。

    去年,刘芸辞职回老家黄石发展,两人的联系没以前频繁,感情也逐渐变淡。不过,逢节日、生日,许先生表示仍偶尔会给小刘寄些钱去。

    这份不清不楚的关系直到今年开始急转直下。许先生的妻子获悉丈夫有出轨迹象,“拷问”调查找到刘芸的单位,并大闹了一场。刘芸气愤难平,打电话告诉许先生,既然都撕破脸,也要去他单位闹。

    为稳定刘芸的情绪,许先生当即给她写了一封信,希望基于原来的情分,不要把关系搞僵。大家好聚好散,以前借给她的20来万,只还10万就行了。可前不久,刘芸一会答应归还,一会又说不还,还警告许先生不要以裸照来敲诈自己,否则要他负刑事责任。

    日前,许先生一气之下将刘芸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刘芸返还许先生10万元。

    代理此案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程芳律师认为,本案中,许先生寄裸照的行为目前还不涉及到敲诈勒索,因为他主张的10万元借款有借条为证。不过,还有3万元转账记录不能完全证明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关系,所以不能主张。还有一条项链及手镯价值几万也无法主张。同时,交付现金时,若没有书面凭据,也很难在出现纠纷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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