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湖北应借机成为“沿海大省”“海洋大省”

2013-12-09

原标题:湖北走出“内陆大省”路径

目前,我国正在建设18个自贸区,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签署12个自贸协定,分别是我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 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在谈判6个自贸协定,分别是我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挪威的自贸谈判,以及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此外,我国还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RTA)联合研究。正与哥伦比亚和斯里兰卡等开展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怎么现在有18个自贸区?

其实,世界上的自贸区有两种,一种是双边或多边的自贸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FTA)。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如北美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等。上述18个自贸区,属于这一类。另一种是国内的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园区(FTZ),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世界上约有1200个国内自由贸易区,中国只有上海一个。

我国初步构建起横跨东西的周边自贸平台和辐射各洲的全球自贸网络,至少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2001年我们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开启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进程。2002年我国首先与东盟十国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布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二是通过自贸区实践为加入TPP做准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前身是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是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从2002年开始酝酿的一组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原名亚太自由贸易区。2011年11月10日日本正式决定加入TPP谈判,2013年9月10日韩国宣布加入TPP谈判。我们虽然现在没有参加TPP谈判,但是我们和TPP所有谈判方都保持着信息沟通和交流。加入只是时间问题。

作为内陆大省、湖泊大省,湖北应该借机成为“沿海大省”、“海洋大省”。不要认为自贸区离湖北很遥远,要思考湖北怎么与自贸区对接问题。

一是湖北要加强与已与我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的贸易发展。自贸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各方货物、服务、投资和人员流动政策更具透明性和预见性,提升了彼此经贸关系和经济融合,取得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结果。这是湖北企业“走出去”、做大做强的机会。

二是湖北如何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上海自贸区的各项活动。自贸区虽然是国家或单独关税区之间的合作,但与自贸伙伴毗邻或者间接毗邻的内陆地区往往可以积极发展次区域合作,吸引和承接自贸伙伴或国内区际产业转移。因此自贸区可有效带动与自贸伙伴接壤地区的发展。

三是如何尽快实现在武汉设立内陆(江汉)自贸区的申请。目前福建平潭、粤港澳以及天津滨海、重庆两江等正在进行自贸区的申请与建设,武汉不能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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