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谁是刘芳艳 聚焦刘芳艳 学习刘芳艳 知荣辱树新风
 
  刘芳艳,一位21岁的女大学生,毅然用瘦弱的肩膀挑起所有责任和重担,带着双目失明的母亲上大学,顽强而自信地继续着自己的生活和学业。
  她是一面镜子,可以让我们,特别是她的同龄人对照学习,以一颗简单的、纯粹的、质朴的爱心,学会感恩、传递善行;
  她还是一面旗帜,引领并辉映出当代青年人不畏困难、不屈从于命运,乐观向上、蓬勃坚毅的青春朝气;
  她,更是身体力行解读“八荣八耻”荣辱观的众多社会参与者中的一员,平凡却不孤单。
  她的身旁是一串串闪光的名字:刘继平、桂红林、程志威、江诗信……
  他、她还有他们,正与时代同行,热爱祖国,回报社会,服务人民,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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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3
湖北电视台新闻
刘芳艳母校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校际新闻
 
 
 
关键词一:同龄青年的楷模
1397XXX7898:看了宁夏女孩刘芳艳带着母亲上大学的报道,我的心里非常的感动!我觉得她是一个很难得孝女!她真的是我们这一代同龄青年的楷模!
1362XXX7669:刘芳艳,你忠于学业孝敬疾母,真可谓忠孝两全!你的事迹将像你的名字一样留芳美艳!
 
关键词二:我希望能帮助她
1379XXX1846:我愿资助刘芳艳每月一百元生活费。
87543858转808:我们是华中科技大学交通学院研究生党支部,读了贵报的关于刘芳艳同学的事迹很是感动,我们党支部有意长期资助刘芳艳同学,请问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何?
 
关键词二:很少有的感动
1372XXX9869:上完班无意间才在桌上看到晚报的报道,我非常佩服刘芳艳,很少有的感动!我想说:苦难也是财富,自强终能成功!
 
 
 

刘芳艳感动中国 中宣部要求聚焦

 
 
 
 

汉网( 2006-03-31 17:38:03 ) 来源:《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 赵静 蔡早勤)日前,中宣部发文要求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9家中央新闻媒体报道宣传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刘芳艳知恩图报、携母求学的感人事迹。中宣部还特别要求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予以报道。

    21岁的宁夏女孩刘芳艳,14岁时父亲病逝,哥哥离家杳无音信,她用瘦弱的肩膀勇敢挑起家庭的重担,带着双目失明的母亲,四处打工赚学费,又带着母亲重返校园继续学业。她对母亲挚爱孝义、知恩图报,自强而乐观地走在人生路上。

    本报对刘芳艳的事迹进行了持续2个多月的全方位系列报道,激起社会强烈反响,几天内收到读者短信留言1万多条。系列报道推出的第二天,团省委、省教育厅就号召向刘芳艳学习。本报又联手全国几十家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在全国掀起一轮又一轮的新闻冲击波,在读者中产生强烈反响。

    据悉,湖北省委宣传部已经制定出刘芳艳事迹的宣传方案,要求各媒体对刘芳艳事迹进行报道。9月20日,将在田汉大剧院进行刘芳艳事迹专场报告会。近日,刘芳艳还将受中宣部和教育部邀请赴北京参加记者招待会。
 

 
     

   
 

 
 
 
 

新闻策划:邵萍 魏炜

编辑/设计:赵瑞 李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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