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高东起 韩婷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16个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青岛位列其中。该试点政策鼓励境内非金融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专项用于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相关政策允许此类项目减少占用企业跨境融资额度,并支持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显著提高了融资便利性,有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
除青岛外,同期获批的试点地区还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和深圳。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拓宽了绿色融资渠道,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助力构建“绿色外债—绿色项目—碳市场”联动机制。
今年以来,青岛绿色金融发展迅速。7月,青岛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发展绿色金融服务美丽青岛建设若干措施》,提出16项具体举措,从重点领域支持、产品服务创新、政策协同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全面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截至6月末,青岛市绿色贷款余额5879.08亿元,较年初增长15.34%。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2025年以来已推动金融机构向12个重点项目发放低碳贷款3.8亿元,带动碳减排9.4万吨。
此外,青岛积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创新债务融资工具。据统计,今年以来,青岛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共计37亿元,蓝色债券2亿元;在证券交易所发行绿色债券8.5亿元,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正在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