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须破阻前行
2013-12-31 10:00:39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此前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由国土资源部承担。

此前,我国未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由于牵扯部门利益,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在争议,如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权等又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这不仅造成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繁杂,也容易造成登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作为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遇到了多重阻力。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外,不动产信息因其与反腐、稳定楼市等社会问题的关联,具有较高敏感性。包括个人住房在内的不动产真实信息与预期之间的距离,以及将可能带来的房地产调整,让利益各方都犹豫不定。2012年3月,北京(楼盘)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覆盖体系的一项统计初步结果显示,北京市有381万套房屋空置。这一数据引起了市场的轩然大波,而地产商所强调的土地供应不足和城市住房的高空置率、农村的耕地占用率之间已经不能“平账”,显示出灰色地带大量物权产权的隐匿存在。

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说,需要真实完整的数据支持,只有了解所有不动产总量和不同物权产权的占比情况,才能够清楚知道下一步调控的着力点,并在市场中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风险。如果不动产信息是一本糊涂账,中央、地方政府和开发投资商之间盲目博弈,市场处于缺少判断、非理性预期中,土地、住房等重要资源在炒作和刚性需求之间断层,国家调控很难找到抓手。因此,无论作为权利体系的重要基础,还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动产统一登记都要破阻前行。

(原载12月30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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