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类处理“小产权房”
2014-01-01 12:00:45 来源:新华日报

  据新华社电 深圳(楼盘)市政府2013年12月30日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对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违建、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所建住宅类违建不予处理确认;对原村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从宽,减免罚款或者减免地价。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历史遗留违建的处理确认属于有限确认,仍限制流转获利、限制征地搬迁补偿标准,以使违法者难以从违法行为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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